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经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已发布,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广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省委、市委的战略部署和中心工作,深入研究党的创新理论和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重大现实问题,深入探讨广州改革开放重大思想理论问题,深入总结广州现代化进程重大实践经验,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较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奋力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中勇当排头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指南》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广州坚定不移推动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实践研究和《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等三个方面,列出参考选题(详见附件)。设置一般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广州大典课题、共建课题等四个类别。
1.一般课题。一般课题须在本年度课题指南的参考选题(第一、二部分)中择题申报,或依据研究方向增加副标题进行申报,不受理自行设计题目的申报。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2.羊城青年学人课题。羊城青年学人课题须在本年度课题指南的参考选题(第一、二部分)中择题申报,或依据研究方向增加副标题进行申报,不受理自行设计题目的申报。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羊城青年学人课题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
3.广州大典课题(《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专项课题及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广州大典课题可以由申报人在本年度课题指南的参考选题(第三部分)中择题申报,或依据个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2023年度《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申请工作同时开展,管理办法为《〈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计划章程(试行)》,可由申报人依据个人拟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自选题目申报。《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博士学位论文每篇资助经费3万元。
4.共建课题。共建课题可以由申报人在本年度课题指南的参考选题(第一、二部分)中择题申报,或依据个人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题目进行申报。共建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保障,原则上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
三、申报条件
1.国内(以广州地区为主)各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科工作者均可参加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
2.国内各高等院校和学术机构的社科工作者、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以及博士论文资助申请。
3.申报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州市社科规划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基础和比较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申报人即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4.申报人只能申报1项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只能参与1项本年度申报的其他课题;非本年度申报人的最多只能参与2项本年度申报的课题;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纸质版《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已获国家社科基金、广东省社科规划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本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已承担往年度的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广州市社科联羊城青年学人项目、广州市新型智库项目且尚未结题或尚未提交结项材料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最多参与2项。
四、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1.“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kshenbao.gzsk.org.cn/sheke/index,或打开“广州社科网”,点击“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图标。
2.申报人应先注册,注册时须确认所在单位已开通申报系统账号(能否顺利选择所在单位),如所在单位尚未开通申报系统账号,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市社科规划办开通。
3.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表》,网上提交给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再由市社科规划办进行资格审查。
4.申报人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申请表》时,在“课题设计论证”部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该申报无效。
5.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资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则一律按撤项处理。
6.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和指导申报人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在申报系统中及纸质申请材料上签署审核意见(无科研管理部门的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领导或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3份,获立项公示的才需要报送,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广州市社科规划办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报。
8.申报时间:2023年1月5日——2023年2月9日,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五、立项与管理
1.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项目立项基本程序为:课题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资格审核-市社科规划办形式审查-学科组专家评审-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网上公示-正式立项。
2.课题研究时间(自签订立项协议之日起计算):各类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二年,其中以专著为成果的三年。
3.课题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成果的主要内容应获区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直有关部门吸收借鉴。
(2)成果形式为论文的:一般课题、广州大典课题至少2篇论文(含1篇为CSSCI以上来源或其他相同等级报刊理论文章,或3篇普刊论文);羊城青年学人课题至少1篇CSSCI扩展版以上来源或其他相同等级报刊理论文章,或2篇普刊论文;共建课题至少1篇普刊论文。
(3)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已正式出版,或未正式出版的书稿应符合出版条件且字数不少于10万字。
4.获立项资助的《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按照《〈广州大典〉与广州历史文化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计划章程(试行)》执行。
5.获准立项的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课题的研究成果(在期刊发表或出版)应标注“广州市哲学社科‘十四五’规划课题”字样和课题编号。
6.共建课题结项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完成后将情况通报给市社科规划办,由市社科规划办统一出具结项证书。
联系人:杨老师(020-38256675)
邮箱:gssk6675@gpnu.edu.cn
地址:人文社科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607室)
科研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