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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19-03-26点击数: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以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在重视初试成绩选拔作用的同时,强化复试工作对考生的选拔。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我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生资格审查、复试试题的命制、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定并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2.复试工作小组须配备工作秘书1名,负责查验复试考生身份和审查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负责复试结束后整理复试试卷、复试情况记录表和拟录取名单等资料,负责把经复试小组审核后的复试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审批。

3.复试由复试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等环节,英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面试应有详细记录,最后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4.复试工作小组应认真履行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职责,并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应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5. 复试录取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并及时把复试过程的录音录像资料,刻入光盘保存,做到考试过程可回溯,可查询。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及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学科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

2.调剂复试考生: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和资格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及有关规定。根据本学科点的培养目标和专业要求,除参考初试成绩外,还参考考生所学专业、初试科目与本学科点是否一致,最终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我院按11.5的比例差额复试,于复试前两天向研究生处上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将有关复试的具体事项安排告知本专业参加复试考生。

四、复试资格审查

1.本院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严格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a.身份证、b.准考证、c.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应届生)、d.学生证及盖有院系及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课程成绩单(应届生)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e.政审表原件(在研究生处主页-招生信息-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应届生由所在大学二级学院/系的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填写,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f.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应提供学校工作证明

五、复试时间、内容及方式

1.第一批复试安排在4月上旬进行。若第一批复试完成不了录取任务的专业,本院将再次组织开展复试工作。

2.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三个部分,复试满分250分。复试考试科目参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本院负责复试试题的命制、考试、阅卷、评分等工作;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本单位参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做好试题保密工作,严防泄题、漏题;若开展多轮复试,则命制多套复试试题,每一轮复试启用一套复试试卷,后面批次复试的,不得使用前面批次复试已启用试题。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长每生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并填写《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结束后交校研招办存档。面试主要考查: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写能力和阅读文献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50分,听说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4)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

2.入学考试综合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折算相加得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50%,即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times;0.5+(复试成绩/2.5)&times;0.5。

3.录取原则: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次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有以下任何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50分)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经核实的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规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

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即使已经入学,依教育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

4.本院根据录取原则,于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拟录取考生名单(填于录取意见表上,意见表需签字盖章);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按有关要求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经上级部门检查、审核后,研招办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公示与监督制度

1.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作为监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受理投诉和申诉且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处理工作。纪委办监察处依规依法对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接受单位和个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对有关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应及时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与处理考生的投诉。投诉与监督联系电话:020-38256458(研招办),电子邮箱:gdgsyzb@163.com。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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