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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语学院英语(师范)专业负责人变更的公示

作者:时间:2026-09-04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6〕7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管理规定》(广师大〔2019〕644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广师大〔2025〕401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我校本科专业负责人新增或变更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院成立外国语学院聘任考核小组,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确定英语(师范)专业变更专业负责人。现将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曾娟任英语(师范)专业负责人,免去徐玲英语(师范)专业负责人职务。

公示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8日。

在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马老师反映(地点:白云校区一教712,电话:020-36545779 )。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外国语学院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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